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新春走基层)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中新网湖北来凤2月3日电 题:湖北来凤:祖孙三代接力守护金丝楠林
记者 郭晓莹
在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这里的楠树错落叠翠,郁郁葱葱。3日上午10时,护林人陈代全拿起钩刀进山。虽已到了退休年纪,但他仍然每天坚持巡山。
“这棵树,我12岁时,它才拇指粗,看它现在长得多壮实。”陈代全抚摸着一棵挺拔的楠树说。
曾经拇指粗的楠树已成材。 郭晓莹 摄楠树浓荫如盖,经年堆积的树叶铺满了小路。一路上,陈代全唱起了自编的山歌:大王叫我来巡山呀,我到楠木(林)看一看;前头碰到个乌鸦飞呀,鸦雀到前面叫哈哈。
陈代全说,巡山要走过几道山梁,一趟下来要3个多小时,平时一天两趟,春节期间一天一趟。
百福司镇地处鄂、湘、渝交界地区,有“一脚踏三省”之称。当地野生楠树品种繁多,数量庞大。其中主要为桢楠,俗称“金丝楠木”,是最为顶级的木材之一,古人称之为“木中黄金”。
百福司镇舍米湖村楠树林(资料图) 张杏 摄相传明嘉靖年间,因大火烧毁了太祖昭穆群庙等多座宫殿,明廷派遣徐珊赴卯洞(百福司镇)一带督促采木。徐珊督促采木两年,留下《卯洞集》一书,这是全国唯一本记录楠木采伐史的史集,为了解明代百福司一带采木情况留下珍贵的史料。
为守护这片楠林,陈代全的爷爷陈志远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义务护林,长期与盗伐者周旋。后来陈代全和父亲陈立富接力传承,父子俩在林中搭起木屋,在此“护楠”半个多世纪。
陈代全还记得,多年前,他曾想伐一棵楠树做家具,被父亲拒绝。陈立富说,这些树是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绝不能砍。陈代全明白父亲守护好这片楠林的决心,没再动过砍树的心思。
后有人找到陈立富,提出以28万元的高价购买一棵金丝楠,父子二人皆不为所动。
粗壮的楠树(资料图) 张杏 摄陈立富2016年去世后,陈代全成为陈家第三代护林员。他每天巡山,从未间断。
舍米湖村驻村第一书记谢永洲说,在陈家三代人和村民的保护下,该村楠林面积不断扩大,如今已达百亩,成材楠树6000余棵,楠木育苗1万余株。
据了解,百福司镇目前有大小楠树30余万株。在严格保护现有楠林的基础上,该镇将大力发展楠木观光、休闲、民宿、赏游系列生态产业,变资源优势为旅游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去年,陈代全的儿子陈群返乡创业,建起了民宿。“我想让更多的人来这里听父辈的故事,也会和父亲一起守护这片楠树林。”陈群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